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市人社局响应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方面的要求,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在规范管理服务流程、落实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提升信息化水平等方面落实具体工作。
1初次就业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
市人社局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可直接办理转递手续。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存档期间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转递档案时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办理社保转移接续、退休、档案再流转等手续时,不得以缺少上述材料为由设置障碍。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被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接收、成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递。
2档案管理实行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
在档案管理方面,我市目前实行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市人社局要求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认真审核和甄别档案材料,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少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市人社局提醒,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不准以任何理由私自向任何人提供人事档案或泄露内容,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个人自带或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提交的档案,一律不予接收。如需接收,档案须转回之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通过正常程序办理调档。
3提升信息化水平
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数据采集规范》等文件下发后,我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此标准建立或改造本级数据库,启动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开展实体档案数字化工作,省级业务经办网上服务平台同步在全省推开。
流动人员如何办理档案托管?
流动人员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分两类情况:
一类是,如果已经办理失业手续,需带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单位缴纳保险所属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另一类是,如原单位办不了失业,需要本人携带个人档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属已婚妇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计划生育纳入管理证明》到单位所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授权委托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前来办理。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但在2014年12月31日前没有缴费的仍需补缴,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每份每月1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0元,单位或个人单纯存档每份每月3元。咨询电话:5190925。
来源:威海发布
往期精彩,猜你喜欢
山东小学生入学日不再限于8月31日!具体各市定!还有大堆中小学招生政策!
大动作!山东城市分级来了!!济青一级核心!!快看威海第几级!
农村户口值钱了!威海户口还在农村的赶紧看!想“非转农”?看看你符不符合条件
最美人间四月天!2017年威海最准确的春游、赏花、踏青地图来了!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