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制度具有“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发挥着稳定就业局势、促进经济发展的特殊作用。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就业质量,提升就业技能,更好的稳定就业岗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河南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在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400至2000元不等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8月15日,河南省失业保险发放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首发式在濮阳举行,标志着全省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在全省推开。根据预计,全省每年将有20万名以上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到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有哪些?

  《通知》明确规定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同时明确参保缴费截止日期的计算原则,即累计缴费月数的计算以证书标注日期的上个月为准。这样规定,一方面,鼓励企业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主动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岗位、预防失业现象的发生。

  申领该项补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为最大程度的减少申请材料,提高办事效率,《通知》规定的申领资料为:

  1

  申领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申领该项补贴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通知》规定的申领拨付程序为:

  1

  职工应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到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个人或企业集体申请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失业保险个人参保信息比对和参保年限确认等审核工作。

  3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于财政资金到帐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补贴标准

  结合河南实际,对国家文件中规定的补贴标准做了适当分级,即根据参保职工参保缴费年限将补贴标准划分为三个不同档次,同时规定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体现出对特殊人群的倾斜。

  1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4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7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6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1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8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工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补贴时只能享受一次提高标准待遇。

  来源:河南日报